签订合同被骗怎么追回损失?律师支招!
一、法务职业的局限
相比律师、法官等更为典型的法律职业,法务是个略显边缘、略显鸡肋的职业。相对于律师等自由职业,法务的稳定性自然是相对高的,但相对于公司内部其他职能部门,法务部门的流动性总体上是比较大的。许多优秀法务陆续离开法务岗,尤其是很多男性法务将法务岗视为鸡肋弃之而去。法务何以鸡肋呢?如果非要总结成一句话,法务的根本局限在于它永远是个服务业,是个辅(da)助(za)者(de),是个有过无功的职业。
1.法务不创造价值
任何企业的存在、发展都得靠效益。可是法务的效益在哪里呢?要说避免了多少风险,试问怎么证明?能通过假设来证明一下,如果没按照法务的意见处理某项交易,没有按照法务的要求撰写某个条款甚至没签合同,某项业务就会出风险吗?当然,大可以说法务是通过减少可能的风险来间接创造价值的。可如果这么论,法务跟其他中后台部门的差别何在?哪个部门不间接创造效益?法务部门凭什么要求比其他中后台部门相对更高的薪资?不创造价值的岗位,把自己说得再好,也难以得到自己最想要的称(jia)赞(xin)。
2.法务的贡献不可见
有人说,法律职业就是桥上的栏杆,法务职业特别适合于这个比喻。可怎么论证栏杆的价值是多大?怎么给铁的栏杆、铜的栏杆、不同施工工艺建起来的栏杆定价?怎么证明自己是铁的、铜的,而不是塑料的?怎么论证对于不同的车主,自己的价值是多大?怎么证明他们出现事故的概率是多大?如何证明自己曾避免了潜在事故以及避免了多少损失?具体地说,就是如何论证公司给法务岗位上的特定个人的定价是合理或者不合理?换句话,法务的贡献到底在哪里?
很多时候,责任心强的法务在处理法律事务时,竭尽所能地运用自身所学识别其中的风险并给予防范,甚至会利用私人时间、调动私人资源处理相关工作。但是,有多少人会注意到法务的贡献?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效益和成果,大家依然全部归于带来这个业务机会以及实施这个业务的业务人员。谁会认真去想,如果没有法务的参与和努力,事情会是怎样呢。实际上,多数情况都是相反的,法务自认为尽职尽责、费尽心力地参与业务活动,但还是常常被人诟病效率不足、价值有限。若出现漏洞,会有人追究法务的责任,效率不高,更会受人指责。当法务通过种种努力把事情做到很高水准的时候,别人却视而不见了,或者根本意识不到。有过无功,对一个职业而言,是可悲的。
3.法务创造“麻烦”
所谓法务创造“麻烦”,可以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必要的麻烦。无论业务人员如何着急,法务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处理法律事务,都得提出该提的意见。法务人员当然觉得这是必须的时间,可是对心急火燎的业务人员来说,合作意向达成之后的任何时间仿佛都是额外的付出,都是业务机会可能被抢走的隐患。业务人员有这种感觉其实不足为怪,这是再优秀的法务也无法逃脱的困局。第二种是不必要的麻烦。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知局限,虽然法务有“权力”提意见,但是有时候,会提出意义有限的意见,提出偏执甚至错误的意见。第一种情形下,可以说法务工作是作为一个必要的麻烦而存在。第二种情形下,法务就是一个额外的麻烦,会给业务部门带来许多不悦。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哪些是必要的、哪些是额外的,其实很难分清。在法务工作的初期,经常会造成额外的麻烦,即便工作多年的法务,恐也难免。而在具体经办业务人员心中,法务造成的额外麻烦比实际情况还要再多些。法务跟业务人员之间的矛盾很大程度上就从这里产生了。而即便是作为一个会带来必要麻烦的岗位,想受人欢迎、认可、被给予好评,都不容易。更别说,法务因为自己的固执、失误或者专业观点偏差造成的额外麻烦,很容易就把自己所有的苦劳功劳都给抵销了。